| 灵山县商务局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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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2 16:57 文章来源:灵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家电下乡”是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之后又一项惠民工程,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是县委、县政府2009年为民办10件实事的项目之一。自2008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至2009年4月15日止,全县共备案销售网点83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96 台(件),其中冰箱712台,洗衣机486台,彩电 312台,手机86台,实现销售额259万元。现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前期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一阶段主要工作回顾
(一)统一认识,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是财政资金的支持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政策创新。自自治区部署推进家电下乡相关工作后,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对我县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的抓手,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
为加强对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灵山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要在全国实施家电下乡,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精神,我县于3月12日召开我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各镇分管领导及财政所长的灵山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前三个月家电下乡工作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并统一部署全县家电下乡工作,明确具体工作实施由县商务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各职能部门、各镇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
1、抓好网点审核备案。2008年12月5日全区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对辖区范围内销售网点的设立、审核、备案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了时间进度要求。严格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与中标流通企业对接,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人员对企业销售网点的经营场所、资质、硬件设施、社会信誉度等各方面进行实地逐一核查验收,并在家电下乡系统进行了审核确认,并将对审核确认的销售网点在商务之窗网站等媒体公示。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备案登记销售网点83个。
2、加强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管理。我局于2009年2月11日组织全县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业主在商务局召开了《灵山县“家电下乡”经销商动员大会》,并邀请县财政局的相关领导出席会议。我局主要领导在会议解读了《广西推广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行为规范》,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并强调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意义、补贴资金的安排、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方面的工作。通过以会代训形式提高网点业主对家电下乡的认识和规范网点销售行为,保证销售网点的业主和工作人员不以“家电下乡”名义误导农民购买家电产品,执行“三包”规定。
3、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整顿和规范家电市场。为确保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我县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网点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销售网点的检查,加大对产品质量、价格、宣传、促销活动、售后服务、退换货、信息系统和发票的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整顿和规范我县农村家电市场,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行霸市等行为。
4、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我县商务局和财政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在2月18日,接到群众举报:灵山县某商家有违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经我局派员调查,该商家虽然销售的家电产品属于家电下乡产品,但没有到县商务局进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不具备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资格。工作人员对该商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到县商务局进行备案登记。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我县家电下乡活动的顺利开展,为推广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宣传,提高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
家电下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程,为了把惠农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政策、懂得政策,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和温暖不折不扣地送到群众手中和心里,制定了《灵山县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以“推动家电下乡,改善农民生活”为主题;以镇、村为重心;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产品质量、销售(维修)网点、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方法”为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利用媒体宣传。采取集中与分期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网站、广播、宣传车、悬挂横幅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一是在县城和各镇所在地的公路、中心街道悬挂“家电下乡”宣传横额共50条,印制了1.5万份的宣传资料、850份设计新颖的家电下乡彩色海报,发放和张贴到各镇、各村委和各集市点上;二是从2月起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连续三个月的“家电下乡”政策的广播宣传和电视广告滚动播放;三是县商务局利用商务之窗、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等网络,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有关家电下乡工作的咨询和投诉。通过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浩大的宣传声势,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农民群众知道买什么家电,在哪里买、如何申请家电补贴。
2、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分别结合我县2月3日举行的“2009年春援助农民工就业—企业用工人才招聘暨自主创业项目推介现场会”和2月17在檀圩开展的三下乡支农活动会场设立“家电下乡”宣传专区,向群众详细介绍国家家电下乡优惠政策及补贴办理程序,并耐心接受群众的咨询。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4000多人次。同时,张贴彩页宣传画,详细介绍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产品、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方法。
3、举行启动仪式宣传。2月14日,县政府在我县商贸重镇——陆屋镇举行全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仪式。当天的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农民踊跃购买冰柜、冰箱、手机等家电下乡产品,当场成交额20000多元,群众纷纷表示将充分利用好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结合实际,购买适合自己的家电,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仪式的成功举办,进一步营造家电下乡浓厚氛围,加大家电下乡宣传力度,有效促进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县家电下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工作的需要、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各镇进展不平衡。有的镇对家电下乡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措施不力,销售业绩不皆,办理补贴不及时,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缓慢。至4月15日止,全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1596台(件),已补贴1302台(件),补贴金额281888元,只完成市政府安排我县至9月底补贴指标任务1049万元的2.69%。完成责任指标的任务十分艰巨。
2、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缺少专项工作经费和经费紧张,家电下乡宣传动员工作开展深入不够,缺乏系统的宣传和相关知识介绍,部分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一知半解,对购买、补贴流程不清楚,影响了家电下乡工作的推广。
3、中标企业代理商行动不到位。一是货源到位速度较慢,据部分镇的备案销售网点反映,从报出进货计划,一般要一周时间才能到货。二是销售网点专用标志牌制作不快。按照财政部、商务部规定,中标企业代理商负责为各备案销售网点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匾,但这一工作未能得到实施,大部分销售网点至今未悬挂专用标志牌。三是密钥发放速度不快,未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位,制约了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和信息的录入。四是销售终端普遍反映进货价格较高,销售利润十分有限,影响到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4、家电下乡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部分未经备案的销售企业打着家电下乡的牌子搞促销活动,个别中标家电产品代理商将中标产品发给非家电下乡指定店销售。商务主管部门对中标企业、备案销售网点的管理缺乏手段,对违规行为没有制约措施,难以有效遏制。
5、部分备案销售网点硬件不足,电脑或复印设备还未配备;一些网点业务员电脑操作知识不熟练,造成销售信息录入滞迟;销售网点利润偏低。经销常规家电利润率一般在10%-15%,而经销家电下乡产品利润率为7-8%,开发票要缴纳3%的税率,利润率仅4-5%,由此影响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积极性。
6、补贴申领手续不够简捷。农民购买家电办理补贴手续不够简捷,不能即购即补,等待的时间较长。至4月15日止,全县家电下乡产品核查通过已补贴1302台(件), 补贴金额281888元,未补贴294台(件),补贴率81.6%。如果圩日遇上法定休息日,农民申领补贴多有不便。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财建[2009]48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家电下乡政策作用,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增加到10类。在全面落实现有补贴品种的基础上,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产品由各省(区、市)从中自主选择两类实施的政策,调整为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同时,再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补贴产品。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同时调整补贴产品限购政策。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增到2台。县商务局要与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补贴发放等的监督管理,把这项惠农支农、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切实把好事办好。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的宣传,同时采取印贴公告等办法,建立镇、村两级宣传专栏,加强正面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消除农民顾虑。整合备案销售网点,组织销售商联合下乡进村宣传,举行现场销售活动,营造声势,掀起销售热潮。
2、着重解决录入滞后问题。加强对各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录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网点工作人员的素质,争取销售家电产品后三天内录入销售信息,努力做到销售与录入同步进行,加快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的兑付,切实反映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效。
3、加大监管力度。对现有经销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与财政、工商、质监、国税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作战,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违规销售、不诚信经营、销售业绩差、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等情况的销售网点,将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制止向非指定网点供货情况,杜绝因农民补贴不到位而形成的新矛盾。督促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方便农民朋友确认。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推进。
4、举办家电下乡活动月:为迅速在全县营造一个家电下乡产品购买热潮,计划由县商务局、财政局联合灵山县金耳朵电器城向各备案销售网点发出邀请,组织各类家电下乡产品于5月份在灵山县金耳朵电器城举办一次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家电下乡活动月,县财政局派员现场值班录入,加快财政补贴申领时间,增强群众对家电下乡的认可。活动月举行前进行强大的宣传,一是印发10万份宣传资料,通过各镇中小学生发放到各家各户,提高宣传的覆盖面;二是在各镇悬挂200条横额;三是组织3辆宣传车到各镇巡回宣传,在县城组织100辆三轮车两边悬挂喷绘宣传画;四是在专线公共汽车上悬挂家电下乡政策广告;五是每个镇选择五个人口多的自然村,举行电影专场宣传晚会,把家电下乡宣传引向深入;六是组织檀圩、武利、陆屋、太平、那隆、石塘、旧州等镇的备案销售网点举办家电下乡宣传促销活动。
四、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各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抓家电下乡工作,利用本镇各种会议,宣传和强调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建议县政府为家电下乡工作追加划拨专项经费,以解决家电下乡宣传、监管、培训等费用开支,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效开展。
3、建议简化财政补贴申领手续,一是实行“镇审镇兑”。即根据各镇人口数量,县财政局分别预拨款到各镇信用社,农户购买到家电下乡产品后,持相关申报资料到镇财政所申报,经审核无误后,由镇财政所给农户开具“灵山县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通知书”,各镇农村信用社凭农户提供的“灵山县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通知书”,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到农户的储蓄存款折上,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当天就可以领到补贴。各镇财政所根据家电下乡产品兑付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汇总到县财政局核销,县财政局根据兑付情况拨付下一批家电下乡兑付资金。二是实行销售网点先向购买人垫付补贴款,再持购买人申请资料定期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户购买家电当场就能享受到补贴;对偏远山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定期组织商家和财政、承办银行等部门,采取现场销售、现场补贴,方便农民购买和申领补贴。
4、各镇财政所实行专人无假日的“工作日上班制”,确保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后快速办理申领手续,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财政部门每周要提供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申报补贴的周报表给有关领导和部门。
5、加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汇报制度,定期召开碰头分析总结会,及时掌握家电下乡工作情况,切实地家电下乡工作抓出成效。
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任务重,时间跨度长(长达四年),工作量大的社会工程,也是体现为民办实事的最具体的行动,目前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形势较为严峻,上级下达我县今年九月底家电下乡销售补贴农民款是1049万元,任务相当繁重,但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必将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灵山县商务局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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