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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
2009-07-20 14:48  文章来源:灵山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家电下乡”是我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也是县委、县政府2009年为民办10件实事的项目之一,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现将我县家电下乡 上半年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自2008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商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领导下,我局紧紧依靠各镇党委、政府、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宣传发动和开展家电下乡的宣传,组织及销售活动,已取得一定成效。至2009年7月14日止,全县共备案销售网点100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3台(件),其中冰箱2906台,洗衣机983台,彩电1104台,手机160台,空调151台,热水器15台,计算机4台,实现销售额894.6万元。已补贴到农民57万元,具体做法如下:
  1、统一认识,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是财政资金的支持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政策创新。自自治区部署推进家电下乡相关工作后,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为加强对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我县于3月12日召开我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各镇分管领导及财政所长的灵山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
  2、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
  一是抓好网点审核备案。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备案登记销售网点100个,其中县城23个,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二是加强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管理。我局于2009年2月11日组织全县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业主在商务局召开了灵山县“家电下乡”经销商动员大会,我局主要领导在会议解读了《广西推广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行为规范》,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通过以会代训形式提高网点业主对家电下乡的认识和规范网点销售行为。
  三是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整顿和规范家电市场。为确保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我县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网点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销售网点的检查,整顿和规范我县农村家电市场,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四是积极开展了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电〔2009〕109号)要求,我们于6月23日至6月2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活动期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105 台,销售总额205684 元,其中:销售冰箱(冰柜) 71 台、销售额 127082元,销售彩电20台、销售额33297元,销售洗衣机 11台、销售额 19114元;销售电脑3台,销售额9685元;销售空调2台,销售额6198元;发放宣传单约15000份,张贴海报150份,拉挂横幅20条,大篷车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销售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是通过实施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办法,加快了家电产品的销售。按照灵山县财政局、灵山县商务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灵财建[2009]26号)精神,从2009年6月26日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到财政所办理申领补贴的办法改为家电产品销售商现场直接垫付给农户,再由销售商提供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相关材料到财政所办理申领手续,加快了我县家电下乡补贴发放进度,方便农民群众领取财政补贴资金,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工作有力维护了我县“家电下乡”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强化宣传,提高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
  为使我县广大农民更快更好了解家电下乡政策,我局认真按照《灵山县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以“推动家电下乡,改善农民生活”为主题;以镇、村为重心;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产品质量、销售(维修)网点、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方法”为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浩大的宣传声势,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采取集中与分期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网站、广播、宣传车、悬挂横幅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开展宣传活动以来,共悬挂“家电下乡”宣传横额共350条,印制了25万份的宣传资料、3850份海报,发放和张贴到各镇、各村委和各集市点上;二是2月份至6月底止,连续五个月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进行“家电下乡”政策的广播宣传和电视广告滚动播放,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持久、强大的宣传发动氛围;提高广大农民消费者的政策知晓度;三是想方设法、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我局干部职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分别到十八个镇人口较多的35个自然村播放电影宣传专场的方式,把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引向高潮;四是县商务局利用商务之窗、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等网络,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有关家电下乡工作的咨询和投诉。
二是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宣传月活动。 2009年5月8日至6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宣传活动月活动。以“推动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主题,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积极引导农民选购家电下乡产品,努力营造社会关注、企业自律、农民得实惠的社会氛围。 在宣传月期间(5月8日-6月7日灵城日),县政府在县城金耳朵电器城联合各中标企业举办“家电下乡”销售促销活动,灵山县商务局、灵山县财政局现场开展帮助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办理补贴兑付手续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既方便农民申领补贴,又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县家电下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各镇进展不平衡。有的镇对家电下乡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措施不力,销售业绩不佳,办理补贴不及时,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缓慢。至7月14日止,全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5323台(件),补贴金额57万元,只完成市政府安排我县至9月底补贴指标任务1049万元的5.43%。完成责任指标的任务十分艰巨。
  2、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而且是4年,我们县级商务部门的工作量加大,经费普遍存在紧缺现象,投入不到位,致使不能完全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自2008年12月启动家电下乡工作开始,我局用于家电下乡宣传等费用共7.5万元,而县政府到目前只拨出5万元的宣传费用。由于经费紧张,家电下乡宣传动员工作开展深入不够,个别村屯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缺乏系统的宣传和相关知识介绍,部分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一知半解,对购买、补贴流程不清楚,影响了家电下乡工作的推广。
  3、销售终端普遍反映进货价格较高,销售利润十分有限,影响到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大部份销售网点一般实行定额缴税,家电下乡政策要求商家必须开具发票,税负增加,毛利空间缩小;经销常规家电利润率一般在10%-15%,而经销家电下乡产品利润率为7-8%,开发票要缴纳3%的税率,利润率仅4-5%,由此影响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积极性。
  4、没有发挥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的作用,部门间配合协调工作有待加强。
  (三)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各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抓家电下乡工作,利用本镇各种会议,积极采取有效的宣传形式,宣传和强调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本镇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利用新出台的家电下乡直补兑现的新政策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的宣传,同时采取印贴公告等办法,建立镇、村两级宣传专栏,加强正面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消除农民顾虑。整合备案销售网点,组织销售商联合下乡进村宣传,举行现场销售活动,营造声势,掀起新一轮的家电销售热潮。
  3、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建议县政府为家电下乡工作追加划拨专项经费,并将此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解决家电下乡宣传、监管、培训等费用开支,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效开展。
  4、加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汇报制度,定期召开碰头分析总结会,及时掌握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解决销售过程的实际问题(尤其是税务问题)。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出成效。建立健全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职能联动作用,确保在全县范围内无商家造假骗取补贴款等违法行为发生。
  5、加大实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场兑付办法的宣传,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确保家电下乡这项惠民工程抓出新成效,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家电下乡任务。



                                   灵山县商务局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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