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山县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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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0 11:20 文章来源:灵山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区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发生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例,当前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形势严峻。我县虽然尚未发现禽流感疫情,但不能有丝毫放松。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09)14号]精神,做好防控人感染禽流感的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通过有组织地开展防控人感染禽流感活动,宣传普及防控人感染禽流感的基本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与能力,消除恐慌,稳定社会,实现科学、理性地防控人感染禽流感,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工作原则是:统一部署、预防为主,立足准备、依法管理,多部门协作、群众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尊重科学、反应迅速。
二、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家禽业是我县畜牧业的重要支柱,我县家禽饲养品种多、数量大,活禽经营市场十分活跃。但是,目前我县活禽经营市场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活禽经营市场设置在县城人口密集区;二是相当部分活禽经营市场内,活禽与水果、蔬菜、肉食品等其他农产品混合经营,水禽与其他家禽的经营没有分区隔离;三是活禽经营市场普遍存在活禽和禽类屠宰加工产品混合经营现象;四是活禽经营市场内没有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消毒设备不齐全。这些问题的存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构成严重威胁。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市场环节发生和传播,是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大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桂政办发〔2007〕4号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措施,做到领导、机制、人员、经费、责任、制度“六落实”, 扎实做好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活禽经营市场的开办条件
活禽经营市场建设要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要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严格控制活禽交易市场数量,不得在县城、镇级人口密集区新建活禽经营市场,并逐步将活禽经营市场迁出县城、镇级人口密集区。新建的活禽经营市场必须远离人口密集区,并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条件,修建配置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
四、规范活禽经营行为
商业流通领域是商品进入消费的最后一道关口,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禽流感的防控工作。
(一)提高警觉,高度重视,落实防控措施。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各主管部门要像抓防治“非典”工作一样,加强对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周密部署,疏而不漏,严加防范,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商务、畜牧兽医、卫生、农业、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了解掌握禽流感疫情动态,共同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二)严把进货关。商业企业要按区、市、县政府统一要求,严禁从疫区购进禽类产品(疫区的确定以国家农业部和区、市、县农业局公布的为准)。对从非疫区购进的禽类产品,必须严格索证、索票等检疫检验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所有禽类产品入库前,要严格验收,登记造册,建立购进和销售的可追溯制度。
(三)清理库存商品。商业企业和餐饮企业,特别是仓储企业要对现有禽类产品库存进行清理,查验检疫票证,发现问题要及时封存,并请动物检疫部门重新检疫及时处理。对仓储企业为客户代存的或出租仓库所存放的活禽和禽类产品,仓储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客户进行清理,确保商品的安全。
(四)餐饮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对禽类产品要坚持加热熟制后再出售和食用,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加工过程要严格生熟分开和消毒制度,加强现场加工制作的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和二次污染。
(五)全面开展疫情监测,排除隐患。按国务院和自治区、钦州市要求,开展禽流感免疫工作,确保全县2月8日前免疫密度达到100%。从即日起,县畜牧兽医局实行禽流感免疫工作日报制度,每天下午17:00要汇总本县免疫情况报到钦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办公室。县商务局继续做好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
(六)加强信息报送。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接到农、牧部门的疫情通报,必须立即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生部局报告。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要组织人员和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开展一次全面的疫情排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场工作人员、养殖专业户、畜禽商贩等高暴露人群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加大活禽市场监管力度。要求在2009年2月底前,商务流通管理、水产畜牧兽医管理、农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管理、质监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顿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活动,对不具备市场开办条件的,要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县内活禽经营市场的整改、搬迁和新建作出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八)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年内县城全面实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商务部门要着手鼓励、引导企业个人开办家禽定点屠宰加工场,从源头抓好我县活禽宰杀、流通交易行为,确保“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的落实。
五、扎实做好突发性应急准备
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方案,应成立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应急指挥组织领导,健全突发疫情应急预备队,规范应急程序。做好疫苗、消毒药、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春节期间,要实行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制度,无疫情时实行零报告制度,有疫病时按原规定渠道报告。一旦发现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早、快、严”的原则,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严防感染到人。
六、做好宣传工作
要继续加大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禽流感疫病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对病死家禽及其产品要做到“四不准一处理”,教育群众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为疫情处置营造良好氛围。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灵山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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