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山县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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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5 07:51 文章来源:灵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月3日,灵山县商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在人民广场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
据了解,在开展“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农民购买专供农村市场的彩电、冰箱(柜)、洗衣机、手机四大类限价家电产品(年内将增加摩托车、热水器两类产品。),可以获得13%的财政直补,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农民购买人的储蓄帐户上。
在当天的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详细介绍了国家关于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及补贴办理程序,并耐心接受了群众的咨询。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广大群众纷纷表示将充分利用好家电下乡这一优惠政策,结合自身实际,购买适合自己的家用电器,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袁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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