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山县2008年整规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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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8 09:05 文章来源:灵山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我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整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确定了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合作,集中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商业欺诈、食用油专项整治、开展“三绿”工程活动和诚信兴商等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项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7438人次,查处不合格食品602公斤,封存 “三鹿奶粉”5044.8公斤,查获烟叶烟丝6.035吨;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人 ;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各类违法案件29件;查处劣质或违法农资产品300多吨;共端掉销传窝点27个,遣散传销人员355人,解救传销人员3人,收缴用于传销的非法印刷物、笔记本一批,对2户涉嫌传销人员居住的房屋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立案1件(后移交公安局)案值100万元,拘留18人,逮捕7人;同时查处假冒专利、商标3件,盗版光碟及非法出版物600余册(盒),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3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全县整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全县整规工作回顾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整规领导小组,我县对整规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加强我县整规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我县整规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的工作已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调整充实了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件下发,潘雪红县长为组长,刘朝术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商务局、发改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农业局、环保局、公安局、法院、检察等30余个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商务局曾爱勇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俊忠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整规实施工作,为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制订全县整规工作方案。三是对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及目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到了重点突出,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四是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
(二)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正常开展。
为了使保阶段的各个整治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宣传工作。一年来,各职能部门全年共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办板报20多处,拉挂宣传横幅20多条、出动宣传车110日次,重点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宣传诚信守法经营,对好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建立规范化制度。同时,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使经营业主牢固树立了质量意识,消费安全意识,诚信服务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四种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县商务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共出动车辆597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3976人次,查处案件722宗,没收处理病害猪肉共100公斤(均作无害化处理),没收私宰肉502公斤,处罚金额12万元,补收税款4.1万元,各市场、超市都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生猪进点屠宰率、猪肉定点采购各市场率达到98%,县城达到100%。检查酒类经营户160户次,酒厂(坊)8个次,对酒类经营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50份,没收酒产品价值4万多元。检查食品卫生经营单位180个,其中有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177个,无证经营单位3个,持证率98.3%。检查学校食堂、单位食堂12个,有证经营单位12个,持证率100%。今年内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
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我县作为全区无公害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县,县农业局认真按农业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强化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建立了6个蔬菜质量流动检测站,分别是灵城、新圩、配置了流动检测摩托车、农药残留速测仪等设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进行速测,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测摩托车264辆次,进行蔬菜农药残留例行速测样品8545个,合格样品8439个,合格率98.76%,代表面积18445亩,检测30多个品种蔬菜样本,由于对蔬菜生产环节进行流动检测,从而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县卫生、商务等部门,根据自治区《转发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桂卫明电[2008]23号)的内容要求,对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进行查封,并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代理(经销)商落实召回。从2008年9月13日开始,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开展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871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7户次,餐饮单位250户次,食品经营单位442户次,幼托机构68户次,医疗单位74户次。封存 “三鹿奶粉”5044.8公斤。封存的 “三鹿奶粉”按有关文件的规定,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结合2008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努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9人次,检查屠宰场18家,动物及其产品市场23个,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店)137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店)123家、收奶站5家。
2、药品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出动车辆200多台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共1000多家次,共立案29件,结案率为100%,涉案金额10万元,罚没款20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不法行为。对辖区内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连锁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同时加大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现已对辖区内所有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
3、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农资打假工作,成立了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畜牧局、公安局、供销社等部门联手,共出动执法车辆23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90多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1099个次。在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狠抓了以下五项重点:一是开展种子执法。共查办种子案件1起,查获不全格种子200多公斤。二是开展农药执法。围绕套证、过期失效、商标违规、国家禁用的高毒、剧毒等农药开展重点整治,共查处农药案件12起,查封农药0.8吨,涉案货值5万元。三是开展肥料执法。以查假劣肥料及标签标识违规为重点,共查处肥料违规案15起,查处违规肥料100吨,涉案货值2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四是在巩固2003年以来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县继续深化“毒鼠强”专项整治活动,农业执法人员采取了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的方法,对全县各镇开展地毯式检查,对经批准的27家杀鼠剂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健全了杀鼠剂购销登记台账。从源头上消除了违法违规鼠药销售的安全隐患。五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县工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供水供电及电视台等部门对灵城镇范围内涉嫌从事非法传销的窝点共进行了5次较大规模的突击检查,在这5次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车辆75辆次,共端掉销传窝点27个,遣散传销人员355人,解救传销人员3人,收缴用于传销的非法印刷物、笔记本一批,对2户涉嫌传销人员居住的房屋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立案1件(后移交公安局)案值100万元,拘留18人,逮捕7人。经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维护了我县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5、切实搞好知识产权的宣传与保护。一是县整规办与县委宣传部、工商等部门,对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专利宣传月发文作了安排布置,并积极开展活动,其中: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车115辆次,检查经营户1375户,查扣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服装1703件,玩具115只,福娃贴纸312张,立案3件,案值1.2万元。二是县委宣传部、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清查假冒专利、商标及盗版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了(1)医疗广告整治;(2)药品广告整治;(3)违法烟草广告整治;(4)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5)化妆品广告整治;(6)性药品广告和性治疗广告整治等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人员1127人次,车辆108辆次,检查广告经营单位11家,检查和监测广告312条(幅)整改31条(幅),立案3件,罚款0。57万元,审核登记广告76条,收缴违法广告5112张。
6、县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举报网络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车辆23次,检查经营户212户,立案一件,案值1万元。
7、积极开展其它专项整治网吧文化市场: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办、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及“扫黄打非”整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查处销售盗版图书2起,收缴盗版图书500余本。二是开展了“打击违法音像制品,提升正版音像市场占有率”整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130人次,查处销售违法音像制品8起,收缴销售违法音像制品600余盒(张)。三是开展了网吧、电子游戏机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共出动检查人员170人次,受理群众举报5次,查处网吧违规行为32起,电子游戏违规行为16起。四是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认真宣传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展了以解决噪声扰民问题为主的整治行动,对2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歌厅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解决了2起噪声扰民的实际问题。
8、县环保局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组织力量清理了48家非法生产的小造纸厂、浸竹片厂,严厉打击了非法小造纸厂、浸竹片厂生产蔓延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取得成效,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
9、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土地专项整治。一是坚持垄断一级市场,规范完善二级市场,促进了土地市场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二是坚持以完善违法预防体系为基础,重点查处了一批违法用地行为,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清理了一批政策文件。三是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是我县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针对以前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结合形势发展的需要,拟定了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各种利益诉求,维护其利益,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10、加大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力度联合管理。紧密依靠县委、县政府,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冒卷烟案件105起,收缴简易切烟机1台,查扣假非私卷烟9868.45条,查获烟叶烟丝6.035吨,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人 。有力的打击假烟违法活动。有效的净化了灵山卷烟市场。
11、县建设局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今年共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11次,累计检查建筑施工工程400多项,检查建筑面积9.51万平方米,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5份、安全防护改进通知书12份、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299份、质量停工整改通知书30份,纠正2项工程违章拆除行为,对1项发生安全事故工程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处理,通报批评和重点监管企业1家,对四个工程项目、三个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企业法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进行了安全生产诫勉约谈,使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有了很大好转,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1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县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在消防、建设、交通、矿山、加油站等各项专项整治中,采取“一查二改三处罚”的办法,全面排查治理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500余起,投入整改资金100余万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3000余人次。教育、审计、发改、 旅游、税收和金融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情况良好。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加强。
作为肩负专门职能的检察院、法院和公安部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个专项活动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气势、有影响、有实效,极大地推动了整规工作的整体协调开展,今年9月份,县检察院、县整规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联合发文,成立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对工商、国税、地税、药监局的处罚案件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各行政单位都能自觉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
2008年我县整规工作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但是,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全县的整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整规工作的开展还不平衡。有些牵头职能部门工作做得还不够扎实,声势和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一些部门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够,直接影响了查处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加强;四是一些部门和单位信息情况沟通和反馈少。为此,必须认清形势、正视不足、理清思路、切实改进,促进全县整规工作有序开展。
二、2009年的工作打算。
(一)落实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制订实施年度整规工作计划,完善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等工作制度,开展集中整治。
(二)密切联系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由办公室负责针对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灵山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9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从时间上、方法步骤上作出具体的规定,以确保我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灵山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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