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钦州市乙醇办督查组到我县检查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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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0 18:17 文章来源:灵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4月10日,钦州市发改委调研员、市乙醇办副主任韦明国带领督查组,到灵山县督查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
目前,全县辖区内共有加油站56座,其中社会加油站32座,中石化自身需实行清洗改造的加油有22座,现已有16座完成了清洗改造工作,32家社会加油站中,有12座完成了清洗改造工作。县商务局制订相关技术规范、方案措施、编写技术培训教材及培训业务骨干,指导社会加油站的整改工作力度和加大车用乙醇汽油的库存,确保车用乙醇汽油的供应。还对社会加油站清洗改造进行检查验收,保证社会加油站清洗改造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督查组主要围绕灵山县车辆清洗企业是否按规定文件执行清洗工艺规范及清洗收费标准,各加油站是否存在强行或误导的方式诱惑车主购买清洁剂,检查乙醇汽油推广前段宣传、启动工作情况、社会加油站清洗情况、社会加油站各种证照齐全情况及石油公司协调做好供油准备工作情况等问题。督查组实地考察了灵山县部分加油站、清洗企业。
通过督查,督查组一致认为,灵山县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动作快、运行稳。在全县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从4月1日起,已开始在全县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目前运行情况良好,乙醇汽油销量稳步上升,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迄今为止,没有出现较大矛盾和问题。下一步,希望县商务局进一步加快社会加油站的改造清洗,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加油站与中石化公司签订乙醇汽油供应协议书,确保4月15日全县顺利全面封闭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同时,要做好乙醇汽油供应动态监测。(曾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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