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山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简报(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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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13 15:12 文章来源:灵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生猪定点屠宰进度分析
1-7月份全县的生猪进点屠宰量为127510头,全县完成年度任务的48.9%,比去年同期减少20233头,减少13.7%,为二00三年以来同期最低。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下半年开始受全国大环境的影响,相继出现猪源紧缺,猪价大幅度上涨,猪肉销费量相对减少。这个趋势使今年1-6月份的屠宰量一直下降,但7月份已有所回升,年末有望和去年同期持平或略有增长。1-7月份完成全年任务50%以上的镇有武利、檀圩、三隆、那隆、肉食部、陆屋、旧州、新圩等镇。1-7月份定点屠宰头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80头以上的仅武利镇。
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7月11日,县商务稽查大队对在平山镇龙垌村查处一起销售私宰猪肉的违法案件。经查明,该村个体屠商劳某把未经定点屠宰的猪肉销售给村民,并发现劳某提供的票据不全,造成了偷逃进点屠宰税费,劳某对此违法行为也供认不违。县商务稽查大队除对劳某追缴进点屠宰税费外,还决定处以其私宰生猪行为1000元罚款。
据统计1-7月份,全县生猪定点屠宰执法稽查共出动执法1865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629人次,查处私宰案件211起,查获私宰肉276.5公斤,病、死、劣质肉100公斤,均作无害化处理,罚没款合计79353元。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执法稽查,收到较好的效果,从而提高了生猪屠宰到点率,达到了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目的。
加强新《条例》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国务院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为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内涵,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灵山县商务局于7月10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新条例进行学习。通过学习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新条例严格了生猪从收购到消费每个环节的标准,规范了生猪市场的秩序,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对猪肉产品、肉品品质的安全和质量要求。并表示,今后要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依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进点率,保证肉品质量,搞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7月29日灵山县商务局举办“商务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县各镇40多人来参加学习,请灵山县法制办副主任劳荣忠来上课。通过这次培训,加强了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全县商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及办案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地适应了新形势下的商务执法管理要求。
部份镇的典型做法
简明介绍部份镇的典型做法的目的,是想抛砖引玉,交流经验,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以便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下半年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武利镇的典型做法是:由于今年与往年不同,猪源紧缺,猪价大幅度上涨,在多方联系确保猪源供应的情况下,多与屠商联系,费税方面全部按物价局规定收,不另收其他费用。每天早上派出稽查队员到市场查看,如果发现某个屠商不到屠宰场、点屠宰生猪,或怀疑某个屠商有私宰肉时,即组织稽查队进村跟住、缠住,让不法屠商根本卖不出猪肉。
檀圩镇的典型做法是:在千方百计确保猪源供应的情况下,争取檀圩镇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多与县稽查大队联系,争取县稽查大队来一起联合行动,食品站主任站前台唱主角,带领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出发稽查。建立举报制度,把食品站的办公电话和食品站主任的手机号码向社会公报,实行举报私宰有奖制度。
张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