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山县商务局严查借家电下乡名义虚假宣传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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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2 15:06 文章来源:灵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灵山县商务局稽查大队查处了一起借“家电下乡”名义搞虚假宣传、推销不属于“家电下乡”中标的产品的行为。
灵山县商务局稽查大队在县城和平路巡查时发现,一家电销售店在门前悬挂有“家电优惠财政部对家电下乡给与13%补助欢迎选购”广告横幅,稽查人员在对该商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家没有到县商务局进行备案登记,不具备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资格,而且其所销售的家电产品不属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稽查队员当场拆除该广告横幅,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到县商务局。 灵山县商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一定要到指定的销售点购买,并认清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家电下乡”等标识。(袁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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