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山县商务局严查违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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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02 15:31 文章来源:灵山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有群众到县商务局进行反映,灵山县某商家有违规销售加点下乡产品的行为。县商务局经调查证实后对该商家进行严肃的处理。
经调查,该商家虽然销售的家电产品属于“家电下乡”产品,但没有到商务局进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不具备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资格。违反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对该商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到商务局进行备案登记。
同时,灵山县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一定要到指定的销售点购买,并认清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家电下乡”等标识,一旦发现有商家违规销售 “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可拨打0777-6511166向商务部门举报。(袁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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