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格酒类管理 认真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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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3 00:09 文章来源:灵山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督促酒类经营者增强办理《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零售许可证》的意识,尽快完善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推进散装酒帖标签销售、明码销售等工作的开展,钦州市商务局、灵山县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等部门于12月21日在灵山县组织了一次酒类管理联合整治行动,着重检查了有无《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零售许可证》,有无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有无掺假售、以次充好,有无侵犯商标专用权等情况。
在检查中,对三家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零售许可证》的酒类经营商进行了处理,共暂扣各种酒类近40种。并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了爆光,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酒类的行为,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消费酒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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