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山县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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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07 22:12 文章来源:灵山县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段时间,灵山县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分别于10月27日上午和11月10日上午分别召开了灵山县贯彻实施酒类流通管理法规工作会议,组织了县城范围内从事酒类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门店)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各镇从事酒类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门店)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共计300多人学习了酒类流通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解对酒类通随附单制度的使用操作方法。且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和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力度,灵山县在钦州市商务局稽查支队的指导、配合下,11月中旬在灵山县城开展了一次酒类流通管理执法检查行动,主要检查酒类零售经营者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是否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等,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灵山县的酒类市场管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促进全县酒类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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